[臺中市] 台中市109年2月份動物狂犬病疫苗及寵物晶片巡迴注射活動開跑了!

  • 2020/1/22 下午 11:53:34

  為加強狂犬病防疫及避免狂犬病由野生動物傳至犬貓,降低對人類與動物的危害,台中市動保處持續於109年1、2月份共舉辦15場「動物狂犬病疫苗及寵物晶片巡迴注射活動」。本次活動適逢新春期間,邀請好主人攜帶身分證及毛孩一起共同參與,快快樂樂迎接金鼠年。

     由於活動現場犬貓眾多,為避免發生打架情形,請飼主使用寵物籠或牽繩(貓咪可再加上洗衣袋),注射疫苗時請協助保定安撫寵物,並隨手清理寵物便溺,以維護活動現場秩序及乾淨。

      本次系列活動,每日提供200劑狂犬病疫苗,若活動現場人潮較多時,會發放號碼牌,請依序拿號碼牌等待叫號填寫資料及注射疫苗。另活動現場僅提供動物狂犬病疫苗及晶片注射,若寵物需要其他傳染病疫苗(例如貓多合一、犬八合一疫苗等)或其他疾病診治請至動物醫院就診。

      動保處表示,經監測台中市狂犬病疫情,現今仍有鼬獾狂犬病零星病例發生,而控制狂犬病疫情,目前最有效且具經濟效益方式即每年攜帶犬貓施打狂犬病疫苗,藉此提升狂犬病疫苗覆蓋率,以避免狂犬病在人畜間傳播。另請飼主注意在寵物注射後一小時內,若有臉部或眼睛浮腫、皮膚紅腫起疹、極度搔癢、呼吸困難、嘔吐、下痢甚至休克等過敏情形,請立即帶至動物醫院進行診治,切勿拖延!而注射後三天內,可能會有注射處輕微腫脹、精神或食慾略差等情況,請飼主密切觀察,若上述情況仍未改善,請盡速帶至動物醫院就診。   

      最後,提醒民眾務必遵守「2不1要」,也就是「不接觸野生動物(包括蝙蝠)、不棄養家中寵物,要每年帶家中犬、貓施打狂犬病疫苗」,才能確保狂犬病不會在人與動物間傳播。台中市犬貓狂犬病預防注射聯合稽查小組,將不定期至公共場所進行稽查,違反者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至15萬元罰鍰,105年至今已裁罰24件。另未植晶片辦理寵物登記者,依臺中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,107年至今已裁罰14件,請民眾遵守規定,以免受罰。

參加巡迴注射活動的民眾應注意下列事項:

1.攜帶身分證件。

2.犬貓需滿三月齡。

3.本次為狂犬病防疫活動,犬貓如有敏感體質、懷孕、發燒、下痢及心肝腎疾病等,不適合注射疫苗。

場次

行政區

日期

時間

地點

1

后里區

109年2月4日(二)

上午10至12時

泰安里活動中心
(福興路67-1號)

2

后里區

109年2月4日(二)

下午1至3時

仁里里活動中心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(圳寮路55號)

3

太平區

109年2月6日(四)

上午10至12時/下午1至3時

黃竹國小(竹村路41號)旁
守望相助隊

4

東勢區

109年2月11日(二)

上午10至12時/下午1至3時

明正里活動中心
(東蘭路永盛巷97號)

5

北屯區

109年2月13日(四)

上午10至12時/下午1至3時

東山里社區發展協會活動中心        
(大坑風景區管理站)
(濁水巷9-1號)

6

新社區

109年2月18日(二)

上午10至12時/下午1至3時

新社區公所
(興社街2段28-1號)

7

豐原區

109年2月20日(四)

上午10至12時/下午1至3時

南嵩里活動中心
(水源路9巷133號)

8

霧峰區

109年2月25日(二)

上午10至12時/下午1至3時

坑口里辦公處
(中正路578巷25號)

*如有氣候不佳或不可抗力因素,本活動自動取消並於本處網站公告周知,另擇期舉辦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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